精华笔记:

  1. 构造方法:构造函数、构造器、构建器———————–复用给成员变量赋初值的代码

    • 作用:给成员变量赋初值
    • 与类同名,没有返回值类型(连void都没有)
    • 在创建(new)对象时被自动调用
    • 若自己不写构造方法,编译器默认提供一个无参构造方法,若自己写了构造方法,则不再默认提供
    • 构造方法可以重载
  2. this:指代当前对象,哪个对象调用方法它指的就是哪个对象

    ​ 只能用在方法中,方法中访问成员变量之前默认有个this.

    this的用法:

    • this.成员变量名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访问成员变量

      当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同名时,若想访问成员变量,则this不能省略

    • this.方法名(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调用方法(一般不用)

    • this(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调用构造方法(一般不用)

  3. null:表示空,没有指向任何对象。

    • 若引用的值为null,则该引用不能进行任何点操作了,若操作则发生NullPointerException空指针异常。

笔记:

  1. 构造方法:构造函数、构造器、构建器———————–复用给成员变量赋初值的代码

    • 作用:给成员变量赋初值

    • 与类同名,没有返回值类型(连void都没有)

    • 在创建(new)对象时被自动调用

    • 若自己不写构造方法,编译器默认提供一个无参构造方法,若自己写了构造方法,则不再默认提供

    • 构造方法可以重载

      public class Student {
          String name; //成员变量(整个类中)
          int age;
          String address;
          //给成员变量赋初值
          Student(String name,int age,String address){ //局部变量(当前方法中)
              this.name = name;
              this.age = age;
              this.address = address;
          }
      
          void sayHi(){
              System.out.println("大家好,我叫"+name+",今年"+age+"岁了,家住"+address);
          }
      }
      
      public class ConsDemo {
          public static void main(String[] args) {
              //Student zs = new Student(); //编译错误,Student类没有无参构造方法
              Student zs = new Student("zhangsan",25,"LF");
              zs.sayHi();
      
              Student ls = new Student("lisi",24,"JMS");
              ls.sayHi();
          }
      }
      
  2. this:指代当前对象,哪个对象调用方法它指的就是哪个对象

    ​ 只能用在方法中,方法中访问成员变量之前默认有个this.

    this的用法:

    • this.成员变量名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访问成员变量

      当成员变量与局部变量同名时,若想访问成员变量,则this不能省略

    • this.方法名(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–调用方法(一般不用)

    • this()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调用构造方法(一般不用)

  3. null:表示空,没有指向任何对象。

    • 若引用的值为null,则该引用不能进行任何点操作了,若操作则发生NullPointerException空指针异常。

补充:

  1. java规定:成员变量和局部变量是可以同名的,使用的时候默认采取的是就近原则

  2. 构造方法到底要不要参数,要看对象的数据能不能写死

    如果对象的数据都一样,意味着可以写死,就不需要传参。

    如果对象的数据都不一样,意味着不能写死,那就需要传参。

  3. 内存管理:由JVM来管理的

    • 堆:new出来的对象(包括成员变量)
    • 栈:局部变量(包括方法的参数)
    • 方法区:————–面向对象第5天再讨论